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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凤阁主持会议,副主任高仲恒、欧宝聚、李广琦、刘国英出席。副县长陈颜忠,县法院院长崔悦平和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陶润立辞去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补选冀国强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审议通过了静海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预决算审查委员会调整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调整名单(草案);听取审议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静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听取了关于静海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许可静海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人大代表张新秋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的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县政府办公室及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