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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7日,市委下发决定追授李共和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决定》指出,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立足本岗,勤奋工作,积极投身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的伟大实践,涌现出了许多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李共和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李共和同志,1949年7月出生,1965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生前系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他从事公安工作45年来,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了他所忠诚的党的公安事业,先后在市公安局七处、办公室、宣传处、公安医院工作,2006年7月起任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分管全市公安系统法制、信访和经保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表彰,先后被评为先进青年、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领导干部并受到嘉奖,荣立个人二等功。多年来,他始终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认真做好各项分管工作,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为天津公安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今年以来,他始终带病坚守在维稳工作第一线,舍家忘我、夜以继日,成功指挥处置了多起涉外企业员工停工集访事件,终因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经抢救无效于2010年12月12日8时30分不幸去世。
李共和同志是公安战线广大党员干部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体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精神风貌,体现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他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忠实践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忠于职守、立警为民的铮铮誓言,诠释了热爱人民、忠于法律、公正廉洁、英勇善战的公安精神。根据李共和同志生前的一贯表现,市委决定,追授李共和同志市级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市委号召,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以李共和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忠于职守、立警为民的崇高境界,学习他勤勉敬业、埋头苦干的奋斗精神,学习他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扎实作风,学习他一身正气、为警清廉的高尚情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意志、尽心尽责的态度,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