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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6月20日21时30分,公安塘沽分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王正宏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年仅45岁。昨天上午,王正宏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天津市第一殡仪馆举行。
2012年6月,王正宏被确诊为胰腺癌晚期。尽管身患绝症,他仍强忍剧痛坚守在破案、抓捕一线,连续奋战长达17个月。其间,他带领队友先后破获杀人、伤害致死等重大案件38起,摧毁恶势力团伙3个,破获其他刑事案件200余起。
从警23年来,王正宏的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得到战友们的由衷钦佩,并被评定为分局唯一的谈判专家;特别是从事刑侦工作以来,与战友们一起攻坚克难,屡破大案,参与和指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80多人,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患病后,王正宏说的最多的就是:“我是真喜欢破案,这事儿比躺在床上插满管子更有意义。如果有一天生命之钟停摆,我愿意把它定格在我的岗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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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宏同志1987年10月参加工作,1990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4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河北省边检总队秦皇岛检查站战士、班长,天津公安塘沽分局宁车沽派出所、预审科、刑侦支队民警,刑侦支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一级警督警衔。
王正宏同志的先进事迹得到了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2014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授予王正宏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2014年2月,天津市委授予王正宏同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