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法院12月份以来,受理各类案件229件,其中33项为当日立案、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大大方便了群众的诉讼,减少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为全力清理积案、提高结案率,每年12月份后半个月甚至一进入12月份便不立新案的做法,近年来已成为不少法院的惯例。浙江省临安市法院今年大力转变工作作风,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实行理积案和立新案两不误,受到了群众好评。
在今年浙江各地开展转变机关作风建设的活动中,临安市法院通过自查自纠,认识到“年末不立案”的做法,给老百性带来了新的诉讼难,有损人民法院形象。因此,今年11月初他们就提出要坚决摒弃旧习,实行“清理积案不关立案门”,以确保依法及时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临安市法院将此决定及时通知律师事务所,并通过媒体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法院还承诺,只要当事人提供的诉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般在30分钟内办妥立案手续。同时要求立案庭做好对新收案件的排期开庭工作,对一些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进行速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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