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一名银行副主任,眼红储户钱多,竟伙同自家兄弟,盗窃了客户23万余元巨款。
今年2月6日,到来宾市做生意的外地人刘某,两次到来宾外的银行取款,均被告知所持存折号码不对。他致电存折的开户行某分理处查询,才知存折已被人改了号码,并分别被人在柳江、黎塘等地分6次共领取现金23.2万元。银行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通过技术侦查,侦查人员确定取款人就是分理处副主任陶某某的胞兄。
原来,在2002年9月,陶某某在上班时经常见客户刘某大把大把取钱,便产生了盗取该客户存款的念头。今年2月4日,陶某某趁同值班的同事张某上厕所之机,将刘某的存折账号、偷窥得到的密码,输入电脑。接着,陶某某又偷用同事张某的操作口令和补写业务,将刘某的钱转到其兄预先开户的存折上。等到银行发现储户的存款被冒领时,陶某某兄弟已将23.2万元盗取到手。
今年6月初,法院一审分别判决陶某某和其大哥有期徒刑5年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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