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大战略决策——写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之际
新年伊始,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总结过去一年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情况,分析形势,明确任务,对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部署。
去年初,中共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狠抓《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实施纲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
历史和现实一再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就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最终走向自我毁灭。
腐败,同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格格不入。早在1926年8月,党中央就向全党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从毛泽东提出“两个务必”、带领全党开展“三反”斗争,邓小平强调“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江泽民号召全党“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如同一根红线贯穿于中国共产党85年的奋斗历程。
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推动认识实现新的飞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崭新命题。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发展了十五大以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根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2004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启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起草工作。历经半年多的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3日,《实施纲要》正式颁发。
《实施纲要》充分显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强决心,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鲜经验,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的最新认识成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上下交,则国泰”。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为人民群众之所需,这是党的根本宗旨所决定的。人民群众信赖和依靠我们党,我们党相信和依靠人民群众,这是我们各项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实施纲要》一颁布,就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纲要》,成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
印发《实施纲要》单行本、组织编写辅导读本、制作辅导光盘、印制宣传挂图、建立16个工作联系点……在学习、宣传的过程中,中央纪委领导多次强调,要从讲政治的全局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的各项工作。他们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派人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宣讲。全国范围的《实施纲要》知识竞答活动,吸引2313万名党员干部参加,其中省部级干部2057人。
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知识竞答、演讲比赛、文艺晚会……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实施纲要》。
实行任务分解,建立工作责任制,是推动《实施纲要》切实得到贯彻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129个省部级单位已经制定下发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把其中的68项任务,分解到23个牵头单位和31个协办单位。 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北京市把77项任务落实到42个牵头部门和47个协办部门,天津市18个区(县)、13个直属委口全部出台了落实《具体意见》的具体办法。新闻出版总署把60项任务、79项各类制度分解到13个职能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结合实际,制定了自己的2007年底前实施的《工作要点》。目前《实施纲要》确定的教育、制度、改革、监督和惩处的231项任务,已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65个部委,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已全部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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