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是人类始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行政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其中之一。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用最简洁的话来概括,就是“服务”二字。具体地说,就是要以服务型导向代替传统的政府中心主义,政府承担的是为市场和企业提供服务、信息及协调社会秩序的角色。中央提出的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就是这种改革理念的具体指向。
把管理型政府置换为服务型政府,当然要对原有的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总的原则是收缩权限,越位的要复位,错位的要正位,缺位的要补位,有效解决“该管的无人管,不该管的多头管”的问题。要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和方法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努力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经济调节、社会管理、执法监督、公共服务等职能上来。为此,必须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首先是加快实现政务公开。为公民和纳税人服务,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政府的共识,也逐渐被我国所接受。真正创造社会财富的是纳税人,纳税人创造的社会财富越多,补充到财政的资金也会越多。纳税公民支撑了政府公共行政的经济运行,保障了国家多种开支以及政府运作的各种费用,提供了各种设施的建设费用,带来了全民的福利。因此,政务必须向公众公开。
其次,加紧建设“电子政府”。电子政府是一个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有效地实现行政、服务及内部管理等功能,在政府、社会和公众之间建立有机服务系统的整合。加快政府上网工程为彻底转变政府职能,即从主要执行监管职能的政府,转变到主要提供包括信息服务在内的各项服务的政府奠定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完全有可能发展出一个真正符合为人民服务理念,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需要的全新的人民政府体系。
第三,必须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在现代化社会,单纯通过权威进行管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了,现代化的管理更多是通过提供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服务来实现,通过高素质、高效率的服务,将社会生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这不仅改善了公众的生活素质,也完善了政府的职能,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现代化程度。最后,管理也好,服务也好,都需要公务员去做,他们是服务型政府的主体。因此,必须全面提高公务员的素质,特别是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
构建服务型政府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课题和实践课题,不能脱离当代中国社会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关键时期这一现实,同时,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政府公务员管理思想和观念的转变,需要政府管理制度的不断创新。(李静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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