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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高超高住宅按高度收费
没暖气地下室车库不收费
本报日前刊登题为《特殊房型不断涌现供热面积如何计算》的文章,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注意。连日来,不断有读者致电本报,询问另外一些稀有房型如何收取供热费,记者为此再次走访供热部门有关负责人做了解答。
有读者问,挑高超高房型该如何收取供热费?答:以净高3米为基点,每超过0.3米,按供热建筑面积的10%计算收费面积。另外,住宅的地下室和地下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照供热建筑面积的50%计算收费面积;没有安装采暖设施的,不计算收费面积。有读者问:什么是供热建筑面积?答:供热建筑面积=住宅使用面积+二分之一的公用墙体面积+非公用墙体面积。供热建筑面积以住宅设计图纸为依据进行计算,没有设计图纸的按住宅使用面积乘1.3的系数计算,如有疑义以实际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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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成本都转嫁给消费者不合理,按科学发展观,应当实行按使用热值计量收费,还应有科学的数据,说明燃煤量与实际供热效果的比例关系,不进行节能的供热企业,损失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