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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晚,旬阳县法院口头宣判了周正龙案的二审结果,“缓刑3年”。18日上午,周正龙在旬阳县看守所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离开看守所安然回家。(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
震惊全国的周正龙案落下了二审帷幕,也是终审结局。那么,公众对这个结果是否满意?笔者认为,11月19日《中国青年报》的这篇新闻报道的标题——“周老虎案二审改判缓刑3年留下争议空间”及网友的评判——“此判决真可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妙判”等,回答了一切。
笔者认为,周正龙案在法律实事没有取得新的突破的前提下,仅凭周正龙认错态度好,二审法院就从轻判处他,在周正龙一家、辨护律师及“有关方面”皆大欢喜的背后,是看得见的权力阴影和若隐若现的利益妥协。
毫无疑问,这个结果不仅基本上可以平息民怒。因为,各人所站的利益角度不同,对此判决结果的认同也不一样。首先,周妻及周正龙一家人是满意的。其次,对于辨护律师顾玉树来说,虽然“不是很满意”,但经过他的努力了,“给了周正龙自由”,有面子。再次,对于打虎派郝劲松来说,虽然未能旁听,但是,毕竟看了庭审实况转播,已经没有“闹事”的理由。第四,那些同情弱者的人不能说很满意,但至少能松一口气了,二审法院毕竟没有把弱者周正龙当作“落水狗”痛打。
笔者认为,除此之外,可能还有一串人会对此表示满意。因为这个判决结果捂住了某些盖子,所以他们“悄然沉默”。这正如报道中引用网民的评价那样,“此判决真可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妙判”,他们能不沉默?
不得已而求其次,笔者认为,周正龙案经历这么长的时间,最后得到这样的结果,可以说,算是一种时代进步了。
因为,周正龙作为一个农民或猎户,无论他在家里和在妻子罗大翠面前如何霸道,但是,一审判决的实现告诉他,走出了他的家,遇上潜规则,他就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就像一只蚂蚁一样,谁想怎么弄它就可以怎么弄它。
因此,笔者认为,冀望周正龙能粉身碎骨还事实以真相,不符合最讲实现的中国农民的身份和千年思想。因此,每当问到拍虎细节时,周正龙这个读书不多的农民总是说“我不清楚”这种含糊的话。而且,周正龙在二审中还一改在一审中的强硬态度,低下了“高昂”的头,反复说,“我所做的都错了,我请求从轻处理……”
不难看出,二审中,周正龙已经“低头认罪”。不过,笔者始终认为,尽管周正龙决心“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但周正龙作为一个读书不多的农民,居然把模糊学与法律审判之间的关系领悟得如此精通和透彻,而且,他在法庭上“临时改口”能运用得如此精妙,弄得律师措手不及,如果说是他自己的智慧,就算打死我,我也不会相信。
因为这句“糊涂”话是一句化繁为简的“法律言语”,它不仅表示周正龙不愿意说清这个问题,而且,他还愿意承担这个责任,但他更不希望别人干涉自己的事,并把别人拒之门外了!这里的玄机很深呢。(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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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对周正龙的任何轻判,都是民众的胜利。周正龙与赵高们达成妥协,无疑保护了一大批腐败分子,理应享受部级待遇。周正龙作为赵高们的再生父母,赵高们若有丝毫孝心,逢年过节应该去陕西镇坪问候周正龙才符合中国特色。媒体再辱骂周正龙,不仅显得太没有人性,而且表明赵高们是一群死不悔改的腐败分子。(2008-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