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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孙惠玲委员建议,加强特殊教育建设,特殊教育要与其他各类普通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以体现教育公平。
孙惠玲说,特殊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国家教育事业发展整体水平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她建议,建立残疾儿童档案,保证让能够进入学校的残疾孩子都能上学,让不能进入学校的重度残疾儿童也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关怀。师范院校要开设有关特殊教育的选修课程。要提高特教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稳定特教师资队伍。特教教师的晋级和评优标准要有单独系列。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