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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15日报道的《病退他说算想办得送钱》一案,日前由河西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
徐某今年54岁,自1998年5月到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工作。2004年10月,徐某任该处副调研员,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2007年5月,徐某利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办理病退的请托人谢某送予的银行卡一张,至同年11月谢某共向该卡内存入人民币1.7万元。徐某均占为己有。2008年3月间,徐某又借职务之便,收受办理病退的杨某人民币5000元,占为己有。后经告发,由检察机关侦查成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身为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2.2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考虑徐某系初犯,且积极退赃,有悔罪表现之情节,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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