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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介入“闫德利”案
北京光华路地区只有一名男子与闫德利所称男友同名同姓,在某单位做司机,并非在拆迁办工作。
昨日记者获息,对于“艾滋女闫德利卖淫”案件,河北警方已与北京警方取得联系,关于案件进展程度,警方未予透露。
此外,当事人闫德利称其前男友杨某某在网络上发贴恶意诽谤。有关人士表示,此事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
闫德利称其前男友住北京朝阳区光华路附近,身份为某拆迁办工作人员,据知情人透露,光华路地区只有一名与闫德利所称同名同姓者,该人今年25岁,在某单位做司机,并非在拆迁办工作。
艾滋女事件当事人欲起诉始作俑者讨要精神赔偿
连日来,一直处于事件漩涡中的闫德利及其家人,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受到了严重的煎熬。随着“艾滋女”帽子被摘掉、警方立案后调查的深入,闫德利通过亲属表示,一旦抓住事件的始作俑者,她将考虑起诉讨要精神赔偿。大多媒体逐渐散去
到底闫德利案件的侦破情况如何?闫德利其人到底身在何处?锁定的犯罪嫌疑人的调查抓捕情况如何?相信这些都是媒体目前最关注的问题。在负责协调此事的容城县委宣传部,大家得到了一致的答案:目前警方正在侦查过程中,具体情况宣传部不掌握,事件还没有可以公布的进展。
很多媒体选择直接到容城县公安局采访,然而无论媒体如何努力,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连大门都没能进入。而先前那些曾经接受过媒体采访的警员,此刻也不再接听媒体的电话。
面对纷至沓来的媒体来访,闫家人通过容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王凯之口,告诉众媒体:闫德利及其家人再也不接受媒体采访。虽然是工作原因,但是面对闫家人不堪其扰的态度,大多数媒体都放弃了再次从闫家人口中得知闫德利行踪的念头,不再到闫家叨扰。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媒体选择了离开。从21日上午开始,就有媒体陆续退房离开,但仍有部分记者还在四处寻找采访机会。新华社记者采访到闫德利
作为唯一与闫德利面对面采访的媒体,新华社河北分社的3名记者得到了与闫德利对话的机会,在19日晚曾当面采访闫德利。
据知情人透露,采访的内容要求非常严格,记者先提出问题,闫德利认可后才接受采访。但是采访并不顺利,一问到敏感问题,闫德利都拒绝回答。整个采访中,闫德利的情绪几度失控落泪。闫德利在采访中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做过小姐,但是网络上的照片有很多都是真的,而这些照片只有其前男友才有。其余的内容跟本报之前报道的内容基本相符。闫德利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作为闫德利的堂兄,闫国清一直以来都是闫家人的主心骨,也是面对媒体的发言人。据闫国清透露,从得知网上的情况,到媒体的接连采访,连日来包括他在内的闫家人一直处于事件的漩涡之中。不但闫德利的身体和情绪每况愈下,闫德利父母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更是一天不如一天,处于崩溃边缘。
由于此事件的影响,闫德利已经无法正常工作,已经辞去酒店领班的工作。闫德利通过堂兄闫国清表示,如果警方抓到了犯罪嫌疑人,她将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网上“闫德利”言辞收敛许多
既然真的闫德利说自己基本不上网,那么网上那些“闫德利”近来情况如何呢?记者发现,前几日QQ上比较活跃的两个“闫德利”都收敛了很多。
曾经向网友号称自己没钱治病、请求帮助并发银行卡号的“闫德利”已经删除了空间中有关日志,QQ也长时间处于关闭状态。
而那个以加好友多为荣的“闫德利”在近日发表了“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做”两篇日志。其中一篇称:“我想放弃的时候,有网友跟我说,我现在做的事情很伟大,我做的事情可能是一个里程碑,说我做的事情可能改变社会现状。还有一些姐妹,她们跟我聊天,说她们的很多姐妹都因为我闫德利,而改变了想法,正考虑收山不做了,我真的有那么伟大吗?我的力量有限,我做不到,我只是个弱女子。”从此之后,再也没有动静。
记者重新搜索自称“闫德利”的QQ时,发现数量由之前的20个增加到了25个,但是很容易分辨,这些都是好事者弄的网名而已,与真的闫德利或者冒闫德利之名曝光“艾滋女事件”的闫德利前男友没有关系。◎网友评论
网友王锡锌:《刑法》中明确规定,故意捏造或者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造成严重情节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来说,可处以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并且可处以罚金。根据报道判断,“艾滋女事件”系由他人捏造并且散布的,我想这里的法律责任非常明显,那就是要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杨敦显:近年来,随着高层的正确引导,社会各界的多方努力,公众对艾滋病开始有了比较正确的认识,也有越来越多人参与到关爱艾滋病人的活动中,但社会对艾滋病人歧视和对艾滋病的恐惧并没有完全消失。在这个意义上讲,“闫德利事件”是检验公众对艾滋病和艾滋病人态度的试金石。
网友周泽:应严惩“闫德利事件”的肇事者,从源头上避免这种信息传播,使得互联网传播渠道更加干净。现在我们看到互联网越来越发达,而当中流传的各种各样的帖子也越来越多,产生、带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对于这种带有涉嫌造谣、诽谤以及诬陷他人的帖子,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是非常必要的。
网友林小明:相关部门在此事上的做法可谓失职或不作为。当涉嫌色情的文图现身网络时,警方就应履行职责和义务,主动介入调查。在当事人确认遭遇“黑手”后,更应立即主动介入调查。但我们遗憾地看到,警方一度表示“是否立案还需向上级汇报”,好在容城当地政府如今已经行动起来。
网友沈彬:怎样做才能既捍卫公序良俗,又保证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扼杀互联网上自由的氛围,又维护公民的正当权利。这正是考验警方执法水平之处。对此类“又黄又暴力”的案件,尤其需要司法机关的办案公开,及时向公众通报。一旦此类案件的办理不够透明,公众的旨趣就可能滑向猜想、臆断,最终丧失促进公权与舆论良性互动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