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
天津市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减放并”措施后,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截至目前,全市共取消和调整减少市级审批事项367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还有666项,在4个直辖市中最少。
以投资项目和市场准入联合审批为重点,向区县匹配下放了46项审批权限,一些市场准入联合审批的前置审批事项也下放到区县,压缩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提速后的平均承诺办理时限由10.6个工作日缩减到7.4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速达到30%以上。(任悦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