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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召开“创文明交通城市,做文明交通人”活动动员部署大会,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
活动要落实五项措施,开展文明交通宣教活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定为“文明交通礼让日”。依法整治易发交通堵塞交通违法,大力开展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酒驾、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交通管理立法和执法水平,推进“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和“天津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立法。规范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水平,高标准完成286条主干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完善50处路口路段人行横道线、行人过街安全岛和具有语音提示功能的交通信号灯,在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主要通道和功能区、主要景点增设100面大型交通指路标志,更换现状道路2200面交通法规宣传牌和230面旅游标志,完善交通管理控制中心和各分控中心交通监控系统功能,推进快速路、天津站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把活动纳入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杨毅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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