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由于护栏不牢固,一女孩在用手扒扶的过程中,护栏突然脱落,将其一条大腿砸断。然而,当时该居室的主人正在外地出差,回来后才知道发生了意外,但作为屋主,他仍然难逃责任,法庭一审判决其赔偿女孩的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6000余元。
大腿骨骨折的“80后”女孩韩飞鸿是一家幼儿园的教师,其诉称,2009年5月21日19时,她的大哥在被告刘康的住所——河北区宜白路的一处居室安装空调。由于管线不够,大哥让她看管工具,自己回经营地点取管线。她在被告的屋外照看空调外机时,看到屋内有人影晃动。为确保工具的安全,她站在空调外机上往屋内观看,此时刘康屋外安装的护栏突然掉落将其砸倒在地,导致她的左腿大腿骨骨折。由于刘康拒绝承担赔偿责任,韩飞鸿遂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52161.25元。
被告刘康辩称,他确实在韩飞鸿哥哥经营的商店买了一台二手空调,并且让他给安装。由于当天他要出差去北京,于是便找了另外一个人来帮忙。回来后听说韩飞鸿被砸伤了,此前他既不认识这个女孩,也没有请她来帮忙,因此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查明,韩飞鸿的哥哥在安装空调的过程中因工具缺少,便将妹妹找来替其看守,自己回店里取工具。随后韩飞鸿被砸伤,并在多家医院救治。天津医院对其的诊断是:左股骨干骨折,左股骨内踝骨折。法院认为,虽然原告拿不出更多证据,但依各当事人之陈述,足以推断出原告所受伤害确为被告家窗外防护栏脱落造成,被告作为房屋使用人和管理人应对其建筑物上的悬挂物致人损害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但根据韩飞鸿本人的身形、常理以及其在被砸伤后与案外人的对话内容可推断,其登上空调室外机向室内观看时用手扒了护栏,这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故原告对此次伤害的结果亦应负一定责任,酌定其自行承担30%的责任,被告承担韩飞鸿各项损失的70%,计36000余元。(记者王学军通讯员郑东方)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