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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汽丰田方面承诺对浙江省内RAV4汽车车主提供代步车、解约全额退还订金等服务。昨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天津市一汽丰田4S店并未接到相关通知。
据了解,日前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永江秀久代表丰田公司对浙江省工商局、浙江省消保委的维权要求作出了积极回应,并作出五项承诺:未交付的RAV4汽车,如果客户提出解约,公司将全额退还客户订金;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各地4S店与消费者协商处理;加快召回进度;提供上门召回服务;在召回维修阶段影响车主使用的,由经销店提供代步车供消费者使用。
昨日,记者走访本市一汽丰田4S店时了解到,目前本市相关4S店并未接到一汽丰田厂商的通知,当记者问及如果车主退定RAV4,商家是否可以退还客户订金时,店员表示目前RAV4车型与其他车型一样不会区别对待,如果退定,客户将失去所有订金。对于“对RAV4消费者给予补偿”一事,由于没有接到厂家通知,因此也无从谈起。此外,本市多家4S店均表示,对于“加快召回进度”一项,自RAV4召回之日起,4S店一直在受理相关业务,因此并不存在问题。但对于其他四项,在没有厂商通知的情况下,单凭4S店难以做到。(记者宋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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