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晨本市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在巡查中,依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收缴违规犬。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于今日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关于养犬管理的有关规定,让市民加强依法文明养犬的意识,今天上午,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市内六区公安分局对我市养犬管理重点地区进行检查。
据治安管理部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本市养犬居民越来越多,违规养犬行为也越发突出,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已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有效遏制违规养犬的发展蔓延,《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中对文明养犬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为规范养犬行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治安部门从3月1日起,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截止到目前,治安部门共出动警力5500人次,清理重点地区711处,查处违规遛犬行为650起,查处违规携犬进入公共场所行为56起,现场教育群众2241人次,新登记犬只286条,注册418条,收缴违规犬942条。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