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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机关干部靳玉萍,最近家里新买了辆小轿车。有了新车,她开始开车上班、送孩子。她向本报反映,对于她这个新手来说,开车上路最怕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闯红灯,她每天都胆战心惊。
靳玉萍问:新实行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对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或者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有没有处罚,如何处罚?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回答:《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严禁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随意横穿道路、闯红灯或者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本款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驾驶的非机动车。严禁驾驶机动车擅闯红灯,严禁机动车辆在城市建成区内鸣放喇叭。违反本款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并予以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处理。这位负责人解释,处罚只是管理城市交通秩序的一种手段,而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才是管理好城市的根本,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闯红灯,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这样我们城市的交通秩序就会变得井然有序。本报记者张鸣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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