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如何能把好事办得更好,既维护政府形象,又得到市民的真心拥护?全市上下正在大规模进行市容整治,类似纠纷在本市其他区县也有发生,也确实对执法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拆除护栏,是为了市容环境的整洁,为了大家共同家园的秩序、美好。但是,河西区市容委、街道办事处却与市民杨先生发生了纠纷。拆护栏前是否经过住户同意?拆除过程中,街道干部是否动手推搡、拉扯?一时间,双方各执一词。
杨先生家住河西区挂甲寺街龙都南园。“对整市容、拆护栏,我是同意的,但是,如何拆?如何补偿?如何安置?咱们总要协商之后再动手啊……”杨先生说,今年4月6日下午,街道干部王某某突然闯进他家,以“有任务”、“有定额”为名,带领数人强行拆除他家的三楼护栏。
杨先生说,他当初也没有提出过高要求,“小偷太厉害了,当初安护栏,就是为了防盗。护栏拆了,万一小偷爬窗溜进来,怎么办?我希望市容委和街道给我安个内置护栏,既不影响市容,也可以防盗。据我了解,在别的区县,很多都是这样处理的。但没想到,街道仅仅是前期张贴了告示,却根本没有和我打招呼、沟通。”
进而,杨先生认为之所以没有打招呼就拆,是有缘故的,他和街道干部王某某“素有积怨”。“王某某和我是老相识,因为一起官司打过交道,我们之间的矛盾很深,有过节。此次突然拆除,他明显是出于个人报复的动机。王某某带人酒后强行闯入我家,强行拆除,对我阻拦、拉扯,毛衣被扯烂,我无奈打110报警。”
“拆杨先生家的护栏,是经过他同意的。拆除窗栏后,准备拆阳台护栏时,他突然反悔,要求做内置护栏。”河西区市容委答复称,拆除前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并不是杨先生所说的“突然袭击”。“他不承认曾同意拆除,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确实没有杨先生对拆护栏的签字认可,这应该是工作环节的一个小瑕疵。但是,我们都是这样操作的,本来是想准备拆完护栏后再跟住户签字确认。”河西区挂甲寺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说,按照规定每拆除一个窗栏,补偿住户300元,拆除一个阳台护栏,补偿600元。内置护栏问题,二楼以下住户如果提出要求,可以安装,三楼以上,则不予满足。“杨先生说不要补偿,要安装内置护栏,这样的要求,我们不能满足,才发生纠纷。”
对于“街道干部动手推搡、拉扯”的反映,河西区市容委、街道办事处予以否认。“拆他家的平台护栏时,杨先生突然不同意,并在他家平台用木棍威胁施工人员,强行阻止。(街道)工作人员欲了解情况,杨先生不但不让进屋,还推搡、谩骂……”
杨先生与王某某的积怨问题,挂甲寺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称,王某某当年在街道城管科工作,因为杨先生拖欠租金,王某某代表街道起诉,杨先生后来被迫交纳租金。“既然明知王某某与住户杨先生素有积怨,为何拆除时没有回避?派其他人员参与拆除?”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称,对于这一点,当初确实没有考虑到,“需要拆除的住户量、护栏量太大了,这些细节确实想不过来……”
“住户私自安装护栏,是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是违章,政府有权拆除。”河西区市容委负责人称,考虑到历史的延续,在具体实施时,政府要求拆护栏前,应该先与住户充分协商,并做适当补偿。“护栏给拆了,护栏内的空调也给砸坏了,我本人也给打了。河西区市容委这样给老百姓办事,我接受不了……”杨先生说。
市容整治,立面整修,政府投入巨额资金进行环境整治,更是为了天津市的整体形象考虑,为全体市民的共同利益考虑。把好事办好,让政府的为民办事落实到实处,赢得市民的真心拥护,需要基层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本报记者胡然)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