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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河东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人员打开电脑时,都会传来一阵“嘀嘀嘀”的报警提示音。原来,这是实时监督系统在对三天后羁押期限届满的案件进行预警提示。
在认真核实后,检察人员需填好《羁押期限届满告知书》,按照不同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分别发送至本院反贪局、公诉科和辖区公安分局、法院等,提示承办部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抓紧进行办理。
自1998年以来,河东区检察院对监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出“一卡一表三单”制度,建立起严防超期羁押的科学长效机制。“一卡”是指《在押人员知情卡》。该院对刚入所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发出一张《在押人员知情卡》,写明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应享有的权利以及各个诉讼阶段的法定期限。此卡由检察室干警及看守所管教干警填写,在押人员自行保管。“一表”是指《在押人员情况登记表》,详细记载每个在押人员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着力抓好“提前告知、到期催办、违法纠正”三个环节,积极预防超期羁押。“三单”是指《退查通知单》、《重报通知单》和《延期通知单》。公诉科将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重新审查起诉以及重大、疑难等不能及时结案的需要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案件情况及时告知监所科,监所科迅速制作“三单”后向看守所发放,并留存至在押人员档案以备查询,使在押人员在公诉环节的羁押期限实现“无缝”衔接。
正是由于“一卡一表三单”制度的推行,大大完善了羁押期限预警提示和告知机制,使得河东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监督的河东区看守所连续12年无超期羁押现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