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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临港海事处召开通报会,对6家受检单位存在的6大项8个方面重大问题进行通报,要求涉及单位限期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6号令)要求,天津临港海事处对辖区防污染作业单位及非体系公司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
在通报会上,公布了此次受检单位存在的问题。通报的重大安全管理问题包括个别公司船舶所有权不明导致公司安全管理责任不清,部分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记录为伪造,记录内容与船舶实际动态明显不一致。甚至个别公司对船舶完全没有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痕迹可查,根本没对所属船舶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各家单位还普遍存在公司管理人员不熟悉公司安全与防污染制度和方针,记录和档案管理不规范和防污染应急演习质量不高等问题,共涉及6家受检单位。
天津临港海事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均对海洋清洁和船舶航行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目前,已经提出相应整改建议,要求各家非体系公司及防污染作业单位按要求进行及时整改,坚决排除隐患。9月10日前,天津临港海事处将进行回访,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依照规定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其采取进一步行政处罚等严厉措施。记者韩蔓通讯员刘海燕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