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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贺
在春节黄金周期间,交警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两次针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在27日(农历正月初五)进行的统一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派出警力390人、警车115台,在市内主要街路设检查点59处。行动中查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6起,醉酒驾车2起。目前,违法行为人均已经受到严惩。
醉驾嫌疑人不配合民警调查
当日20时许,记者在南关交警大队见到正在接受民警调查的醉酒驾车嫌疑人张某,距离嫌疑人数米之外,就可以闻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浓重酒气。此时,他正在接受民警的调查。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并不配合,并拒绝协助民警核对其身份信息。
“我们有身份证、也没带驾驶证,你们要它干什么?谁看见我开车了?”张某语无伦次的对交警说。当交警要求其配合医务人员抽取血样进行检查时,张某口头上同意配合检查,但每当医务人员靠近,他都以晕针为由极力挣脱。在经过多次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只得对其进行强制措施抽取血样。
警务终端快速查清嫌疑人身份
据南关交警大队林源警官介绍,当日19时5分许,嫌疑人张某驾驶一辆银色轿车在大经路与交通胡同交会处附近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蹭,民警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过程中发现张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并在现场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张某每一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6毫克,已经符合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标准。随即将其带往南关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嫌疑人并不配合,并拒绝提供驾驶证件和身份信息。我们利用警务终端通过其驾驶的车辆牌照为线索逐步将其身份信息查出。在这个情况下,张某才将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出示。”办案民警介绍说。据了解,嫌疑人张某1977年生人,家住吉林省榆树市,春节期间驾车来长春与亲友聚会期间饮酒。在血检结果认定其符合醉酒驾车标准后,张某将面临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处罚。
统一行动查处28起酒后驾车行为
据了解,为了在春节期间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结合节日期间酒后驾驶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保持对酒后驾驶的整治力度,突出重点、加强城乡接合部和县乡道路的管控,严格查处酒后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行为。并广泛开展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教育、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杜绝酒驾。
在27日(农历正月初五)进行的统一行动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共派出警力390人、警车115台,在市内主要街路设检查点59处。行动中查获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6起,醉酒驾车2起。目前,违法行为人均已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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