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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天气渐暖,乘坐轻轨出行的市民渐多。根据《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近来津滨轻轨在各车站张贴的《乘客须知》中,重申乘客携带物品的相关规定。
乘客携带重量20至30千克或体积0.06至0.15立方米的物品时,须购买两倍于该段票价的车票;乘客未经津滨轻轨事先许可,不得携带重量超过30千克,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体积大于0.15立方米的物品进站乘车。津滨轻轨有权拒绝携带大于上述重量、体积物品的乘客进站乘车。
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可能危及轻轨运输工具、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的物品(如汽油、油漆、稀料、硫酸、电视机、显示屏及烷气类物品等)进站乘车。严禁乘客携带毒品及相关制品、枪支弹药、非法书刊、非法音像制品、珍贵文物、涉及国家安全的绝密文件资料等进站乘车。
此外,乘客不得携带动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锋利的物品进站乘车。乘客不得携带各类交通工具(如自行车、摩托车等)进站乘车。(记者陈欣通讯员解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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