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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涉嫌抢劫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男,45岁,河北省人。1998年10月,张某某与朋友王某某、赵某某等人在赵家中聚会,闲谈中赵某某提起自己认识的宋某某家中比较富裕,提议去其家里抢钱,其他人听后纷纷响应。赵某某当晚便带着张、王二人前往宋的住所踩点。同年10月18日,张某某、王某某等人携带枪式打火机、匕首等作案工具来到宋家,冒充警察骗其打开家门,随后闯入屋内抢走现金200余元及移动电话一部。
案发后赵某某、王某某等人都被抓获归案,但张某某却逃往外地,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2011年11月,在逃14年的张某某终于被抓获归案。日前,天津市河东检察院以抢劫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刘钰张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