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丽平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介绍,执法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制定实施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工作现已启动。
据了解,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这一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国务院办公厅,请研究处理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全国老龄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执法检查报告中所提建议和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具体意见。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在报告中介绍,2009年10月以来,全国老龄委组织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科研机构的近400名专家学者开展了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对涉及老龄问题重点领域的23个重要课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究论证。目前,战略研究的子课题研究工作已经完成。在此基础上,全国老龄委组织各方面力量,协同相关部门,着手起草和编制《国家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30年)》。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按计划进行。报告介绍,全国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出版、网络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基本国情教育,广泛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播和树立积极老龄化意识。司法部将结合“六五”普法,进一步加大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将相关涉老法律法规列入“六五”普法重要内容,结合“法律六进”等主题宣传活动,针对老年人需求和特点,努力探索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继续组织开展“老年人维权示范岗”活动,推进开通社区法律服务热线,在全国确定一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集中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将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爱老、助老志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