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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天津港公安局北京道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负责人李某报警称:“5月初,我们发现单位签署的一部分标的较小的合同中所盖印的合同用章样式不对,估计是有员工伪造了单位印章。”得知这一情况后,北京道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后发现该公司员工王某有嫌疑,经调查,民警在该王某个人办公桌内发现伪造的合同专用章。
而王某向民警解释私刻单位印章的理由让人啼笑皆非。王某称自己刚到公司不久,平时主要负责采购一些小额零部件。在工作中经常要使用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但因使用公章须经过繁琐手续,给采购工作带来不便。为了省略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让领导赏识自己,于是一时糊涂私刻了一枚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目前,王某已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