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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见习记者/钱小敏通讯员/周杏安张国锋李月盛)笔者从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获悉,该街道为其辖区内符合条件的4200多户计划生育家庭购买了家庭意外伤害险。
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主任莫建传介绍,对于3300户农村家庭或无固定单位的城镇家庭,街道办为其购买的是30元的基本款;另外800户为职工家庭,由各单位从30、60、120元3档中选择一档投保,实现了符合条件人群全覆盖。
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旨在提高计划生育家庭抵抗意外伤害的能力,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该险种的保险费分为30、60、120、200元共4档,各自保险金额分别为2万元、5万元、12万元和25.1万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的,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这一保险。该险种的特点是,计划生育家庭的所有成员都是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致残或身故,保险公司将在人均保险金额限额内支付残疾保险金或身故保险金。惠州市人口计生局局长杨慧红表示:“如果一个家庭是3个人,投了30元,要是有一个人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6000多元保险金。”
“目前,政府主要提供基本保障,投30元的占多数。不过,今年投60元的比去年增加了近400户。至于单位或个人投保,则更多地出现在200元这一档。”中国人寿惠州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