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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这是对醉酒驾驶和飙车行为引发重大伤亡事件、造成极其严重社会影响的立法回应。加大酒后驾车行为的打击力度,旨在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日前,天津市宁河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法院、县广播电视台录制唐某某(化名)危险驾驶案庭审专题片,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危险驾驶的危害性,增强驾驶员的法律意识,警示其远离危险驾驶。
借助庭审,公诉人以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发表公诉意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了危险驾驶罪的社会危害性。其认为,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且在广大农村地区,以二轮摩托车、三轮农用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很多人对自身酒后驾车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图一时痛快而饮酒,将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抛于脑后,以身试法,酿成惨剧。公诉人警示广大驾驶员,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应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驾驶的自觉性,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醉酒驾驶,有效减少各种违法驾驶行为的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和交通环境。(通讯员:洪亮、晓媛、潘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