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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使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确保本市不发生因燃放伪劣烟花爆竹伤人事故,2月4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市安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本市烟花爆竹销售摊点进行检查。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的营业执照和销售许可证等证件,查看摊点是否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本市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
民警向过往市民提示,正确购买烟花爆竹要做到“三看”。一看烟花爆竹销售点有没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无证照的摊点,烟花爆竹往往来路不正。二看产品标志。合法烟花爆竹产品上标注有燃放说明,并在包装物上印制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产品名称、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箱含量、净重、体积和“烟花爆竹”、“防火防潮”、“轻拿轻放”等安全用语或安全图案及执行标准代号。产品标志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级别、产品类别、警示语、燃放说明、含药量、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计数类产品标有数量;燃放说明包括使用方法和场所、注意事项等,摩擦类注有“不许拆开”字样;礼花弹、组合烟花、架子烟花等A级产品注明“由专业人员燃放”的字样。三看产品外观。合格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污染;外观完整、无明显变形、无损坏、无漏药;文字图案清晰,筒标纸粘贴吻合平整,无遮盖、无露头露脚、无包头包脚、无露白现象;筒体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
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市民,礼花弹等A级产品和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内筒型组合烟花等产品,以及土火箭、土手榴弹、土地雷等伪劣、违禁产品,个人绝对不能买、更不能燃放,这些产品装药量和药物配比等严重超标,经常引发伤害事故。(记者赵颖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