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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我没什么其他想法,就是觉得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了,自己应该做点事情报效祖国……”说这话的是一位脑萎缩的病人,他所说的报效祖国就是要捐献器官,尽管他自己在承受着病痛的折磨,尽管他也需要帮助。
这个人叫陈德发,他是津南区一位普通的居民。和他有着同样朴素情感的,是他的老伴刘贵荣和女儿陈爽。这一家三口在今年3月20日都成功递交捐献器官志愿书,他们也成为本市首个捐献器官的家庭。
捐献器官不图别的只为报效祖国
陈德发3年前就决定捐献遗体,连申请他都报上去了。后来又从新闻里得知市政府出台《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陈德发又坐不住了。“我一想,既然遗体都捐了,那就连器官也一起捐吧,没准还能多救几个人。”捐献器官没有让陈德发遭到妻女的非议,反而带动了母女二人一起加入了捐献器官的行列。陈德发说:“我把捐献器官这事跟老伴还有女儿一说,她们就说了一句‘我们也捐!’”
捐献器官对于人体的健康状况还是有一定要求的。例如,捐献者年龄一般65岁以下为宜,且无传染病、恶性肿瘤,无药物滥用史等。如此说来,捐献者怎么也得是身体健康的人。但是,陈德发早期患有脑栓塞,现在发展为脑萎缩,说话和走路都不利落。以他这样的身体状况正是需要救治的对象,他自己反而要去帮助别人。在提出捐献器官意愿以后,陈德发咨询过医科大学的专业人士,对方告诉他,虽然他身体有病,但是健康的器官是可以捐献的。陈德发自己也觉得,捐献器官是表达对于祖国一片赤子情怀的最好方式。“我虽然身体有病,但是我可以捐献眼角膜,我还可以捐献其他健康的器官。反正人死了,器官捐给有需要的人,也算自己给社会出了一份力,能帮助一个人是一个啊。”
有其父母必有其女
陈德发特意到医科大学咨询以后,就到津南区红十字会填报了捐献器官的申请。紧接着,他的老伴刘贵荣也给津南区红十字会提交了捐献器官申请。下班回家就听说父母都决定捐献器官,陈爽也立刻加入了捐献的行列。
类似捐献器官这样帮助别人的爱心义举,在陈爽身上早已不是一次两次了。陈德发告诉记者:“我女儿平时就挺有爱心的。汶川地震的时候,她给受灾百姓捐过钱;前几年,我们小区有一位老人生病,家庭困难,她又捐了钱。2011年的时候,她有一次到市里去买东西,在大胡同那边的献血车上捐了300毫升血。当时是为了救治一个孩子。2012年,又在大胡同的献血车上捐了400毫升血,帮助了一位患病的年轻人。”从津南区宣传部的工作人员那里记者得知,2012年那次献血的时候,陈爽刚生完孩子仅4个月。
说起女儿乐于助人的性格,陈德发感觉都是自然而然的事。“从小我们也没有特意跟她交流过助人为乐的事,都是我们以身作则,孩子看着我们的一些做法,自己也慢慢形成了爱帮助人的性格。”
面对记者的采访,陈爽助人时的冲劲和爽直一下子收敛了不少。她腼腆地告诉记者:“我现在从新闻里听说年轻人生大病的事挺多的,我也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帮他们。我爸捐献器官,我也支持他。2011年那次献血时,大夫告诉我,有一个年轻人和一个孩子生病需要输血,问我愿意帮助哪个,我说帮孩子。就捐了300毫升血。2012年的时候,听说一个年轻人生病需要输血,我又捐了400毫升。我常去大胡同买东西,看到献血车就想去献血帮助有需要的人。”
正常情况下一次献血200毫升,可是陈爽每次献血的量都超过这个数字。说起帮助别人,陈爽和她父亲一样的快人快语,透着股朴实厚道劲儿:“我身体好,可以多献点血。多吃水果蔬菜,多喝水就没事了。我们一家三口成为第一个捐献器官的家庭,我也没觉得怎么样,就是想尽自己的能力帮助更多的人,这才是我们最希望的。”
目前,以家庭为单位捐献器官,津南区走在了全市前列。北闸口镇政府民政办主任刘瑞祥介绍,在《条例》出台以后,他们就及时在镇里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设立了宣传点,向过往行人宣传器官捐献意义,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让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献会挽救很多有需要的病人。同时,他们还组织了一些座谈会,招募志愿者宣传器官捐献条例内容和意义,尽量向更广泛的人群宣传条例内容。
说起陈德发一家的事,刘瑞祥觉得这样的家庭是值得大家学习的。他说:“后来我们了解到陈德发一家人要集体报名捐献器官,就及时联系津南区红十字会,通过红十字会进行填表登记。区红十字会又联系到市红十字会,认定陈德发一家人是本市首例报名捐献器官的家庭。我们民政办还要以陈德发一家报名捐献器官为契机,加大宣传条例的力度,改变人们的意识,向人们宣传陈德发一家人的心怀大爱的行为。”
我国器官捐献者与患者需求比例仍失衡
据了解,我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全国有19个省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到今年3月25日,全国实现器官捐献超过700例。据卫生部统计,每年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为30万人,而我国每年也只能完成1万例左右的器官移植手术,供需比例约为1:30。器官供需存在严重的不平衡现象。
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宫敬义介绍,今年2月25日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上,将人体器官捐献的工作全面推开。试点城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初见成效。目前,全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工作体系和管理机构已经建立起来,实现的捐献例数也超过了预期。然而,这只是一个开始,对于器官捐献,还有赖于人们思想意识上的转变和各地工作机制的转变。
谈到天津在人体器官捐献方面的进展情况,宫敬义还是有信心的。他说:“本市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国还是有优势的。2010年3月,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在天津召开,天津是首批试点城市。天津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市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等专门机构。本市已经出台《条例》,也是第一个在全国建立地方性法规的城市。这些都为天津开展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截至3月25日,本市已经累计成功器官捐献44例。《条例》出台以后,本市咨询人体器官捐献的市民超过800人,报名登记成为捐献志愿者的有136人。有些市民有意愿捐献器官,但又不知如何申请。对此,宫敬义也特别提示:“市民如果有器官捐献意愿,可以到天津市红十字会、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以及各区县红十字会的登记站进行咨询,携带身份证前去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天津市红十字会利用路牌、地铁广告宣传活动、社区和单位专栏等向广大市民宣传器官捐献的相关内容,各区县也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媒体也做了大量报道,让大家知晓人体器官捐献的细节,让更多的人认可器官捐献并参与进来。接下来,我们的工作主要还是与有关部门沟通,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比如和民政部门合作,对于器官捐献者免除殡葬费用,与交管部门合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器官捐献机制等等。”
“人体器官捐献还存在传统观念问题以及对于器官捐献知识认识程度浅的问题。有些有捐献意愿的志愿者得不到家人的认可,和家属沟通存在困难。”宫敬义说,“津南区陈德发一家三口都报名捐献器官,这在本市是首个登记捐献器官的家庭。现在这种以家庭为单位捐献器官的非常少。目前老年人参与器官捐献的较多。年轻人也要尽量参与进来。不少人有捐献意愿,但是迟迟没有提出申请。其实,器官捐献是无私奉献精神的体现,是爱心与生命的传递。如果大家有意愿,还是尽早表达出来。”
过去刘贵荣生病卧床10年,陈德发照顾了她10年;现在陈德发生病了,刘贵荣又不离不弃地照顾他的生活起居。他们夫妻二人互相扶持走过了一年又一年,他们也培养了一个善良的好女儿。如今,陈爽的孩子还在牙牙学语。成长在这样助人为乐事又不求回报的家庭里,小家伙也被一种大爱滋养着。陈爽说:“我的孩子还不到一岁,等他懂事了,我也会慢慢教他,让他长大以后要多帮助别人,多做好事。”
当记者想要一张陈德发、刘贵荣和陈爽三口的合影时,他们说了一句叫人心疼的话“我们从来没拍过合影。”就是这样一个朴实又平凡的家庭,就是这样一个生活并不尽如意的家庭,用他们朴实的又伟大的心关爱着那些陌生人。他们的话虽然平淡,却有着一种惊人的力量。我们也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传统意识的转变,这种惊人的力量会越发多起来,并逐渐蔓延开去。(记者吴宏 王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