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文某在天津师范大学校内调戏女大学生,并狠抽民警耳光。近日,文某被本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2年7月29日15时许,26岁的男子文某在天津师范大学校内无故调戏该校女大学生。学校报警后,民警及辅警赶至现场处理警情。而文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并抽民警耳光,致使执法工作无法进行。经鉴定,被打民警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后文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被告人文某供认上述被指控的事实,未辩解。其辩护人提出,文某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不大,且积极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
法院认为,文某以暴力手段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文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并获得了被害民警的谅解,依法从轻处罚。记者张家民通讯员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