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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抢夺案审查逮捕时发现,的哥王军(化名)帮助公安机关抓获该案犯罪嫌疑人。经该院向相关部门建议,王军的义举最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受到表彰和奖励。
2013年7月14日17时许,在北辰区外环线附近,被害人王媛媛(化名)坐在其丈夫驾驶的电动车后座上,突然脖子上的金项链被后面跑来的犯罪嫌疑人郭某抢走。随后,郭某坐上一辆摩托车逃跑。王媛媛大声呼救,其丈夫则全力追赶郭某。当时,正行至路边的出租车司机王军见状,急忙呼喊王媛媛的丈夫上自己的车,然后驾车追赶前方郭某所乘的摩托车。追赶过程中,王军果断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清楚告知追逃路线。当追至铁东路附近时,公安干警赶到,一举将郭某抓获。
2013年8月上旬,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在对郭某抢夺案审查逮捕时发现了王军的义举,遂向北辰区见义勇为协会提出,认定王军义举为见义勇为的《检察建议》。该委员会经审查,认定王军的义举为见义勇为,并向王军颁发了见义勇为证明书和奖金。记者张家民通讯员靳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