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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方便市民办理出入境手续,10月8日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联合天津邮政EMS,推出“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邮政双向速递业务”(以下简称“再次签注邮政速递业务”)。届时,凡符合条件的本市居民持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足不出户”即可办理赴港澳个人游再次签注手续。
据了解,“再次签注邮政速递业务”无须申请人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申请人只需登录“天津市公安出入境服务网”(http://60.28.61.198),点击“港澳签注双向速递”按钮进入相关页面,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同时,也可拨打邮政客服专线022-24013672进行电话申请。通过审核后,邮政速递工作人员将上门收取“往来港澳通行证”,待制证完毕后再送证上门,市内收发最快可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办理“再次签注邮政速递业务”,一是本市户籍居民,且持有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二是所持的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在3个月以上,且通行证空白签注页在2页以上;三是《往来港澳通行证》无破损、损坏、缺页等情况,可以正常使用;四是不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一是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内容,及时缴费(一次签注20元、两次签注40元)。二是办理个人旅游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办理个人旅游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需在1年以上。三是如原个人旅游签注依然有效的,再次申请同一前往地个人旅游签注,原同一前往地有效个人旅游签注将自动注销作废。四是本业务市内收发证正常办证时限为3~4个工作日,外省市收发证时限为4~6个工作日(新疆、西藏除外)。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因申请人个人原因无法及时取、送件造成延误的,时限顺延。同时,申请人也可通过“天津市公安出入境服务网”查询办理进度。五是邮寄服务费,以邮政速递公司公布价格为准。六是如遇国家政策法规调整、重大自然灾害、网络故障等情况,可能给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延误等不便,请申请人尽量提前办理续签手续,以免延误行程。(记者郭佳通讯员鲁刚刘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