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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子与男友合谋以办理还迁房为名,骗取老邻居及其子女钱款30余万元。后经报案,二人双双落网。日前,北辰区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对二人判处刑罚。
2009年12月至2011年9月,本市中年妇女张某以办理还迁房为名,在老邻居迟某家中,分七次骗取迟某及其儿媳吉某、女儿谢某现金共计人民币31.5万元。其中,张某的同居男友贾某两次参与行骗,收取现金12万元。今年4月4日,贾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按照公安机关的安排,以打电话的方式将张某约至派出所。同日,张某被公安机关传唤至案。案件审理期间,贾某退赔三被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2万元,三被害人请求对贾某、张某从轻处罚,并请求对贾某判处缓刑。
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