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清晨,驾驶人张先生驾驶着奔驰车行驶至外环线中北镇附近时,因为车辆后部没有悬挂号牌被交警拦了下来,他对此懊恼万分,因为驾驶证上的12分一下子就没了。
张先生是江西人,一直在天津做生意。张先生说,十几天前号牌就丢了,但因为平日很少开车上路,加之最近工作较忙,就把补办号牌的事拖了下来,“希望交警能够通融一下。”交警根据张先生的车架号进行了上网查询,结果并没有找到报案记录。当被问及为何号牌丢失后没有及时报案时,张先生称,他是外地人,不太熟悉怎么办理补牌手续,本想过段时间再到车管部门办理,因此没有第一时间报案。最终,因为没有号牌丢失的报案记录,不能证明其不悬挂号牌有正当理由,交警当场对张先生进行了处罚。
事后记者从交警处了解到,在日常查处过程中,总会发现一些车辆行驶时不悬挂机动车号牌,当交警拦截检查时,很多人都会称号牌丢了。然而经过进一步调查,交警发现其中一部分车辆的号牌其实并未丢失,而是车主或驾驶人为了逃避“电子眼”摄录,故意把号牌拆卸下来并谎称牌照丢失。另外,也确实存在一些车辆的号牌丢失,但未及时补办的情况。
“个别人故意不悬挂号牌逃避‘电子眼’拍照,肆意闯红灯、逆行、不按线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些无牌车辆上路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将会给受害者获得应有赔偿造成困难。”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丢失后,应在第一时间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并携带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证明,到交警支队申请补办牌照,同时申领临时牌照。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号牌丢失、被盗的,需在报警报失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申请补领。(记者张清)
5种违法可认定为未悬挂号牌
1.未取得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下同)。
2.已申领号牌但未悬挂或未粘贴。
3.使用公告作废的号牌。
4.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
5.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业务后继续使用应当收回的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