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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14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
今年的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2013届、2014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3届、2014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3届、2014届专科毕业生。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将在4月25日前,由市“三支一扶”办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9日18:00。
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布,并通过岗前培训后,“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确定的时间报到上岗。“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
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2008〕54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精神,享受就业优惠政策。(记者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