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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交所)和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共同促进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工作,以提高我国大宗商品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
根据大交所和东疆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大交所将正式启动期货保税交割试点工作,以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为交割试点品种,以东疆保税港区为试点区域,以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指定保税交割仓库,自2014年5月19日起接受并办理期货保税标准仓单相关业务申请。
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保税标准仓单可用于一次性交割和期转现交割。保税标准仓单可用于充抵保证金,交易所以充抵日前一交易日该标准仓单对应品种最近交割月份期货合约结算价的75%为基准计算价值。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LLDPE期货保税交割业务试点工作拟分步进行,先期拟在保税仓单首次完成交割后,由卖方直接将保税仓单转为完税仓单,第二步视情况逐步放开保税仓单流转。
对于投资者最为关心的进口税收问题,《保税交割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保税交割结算价作为海关征收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的计价基准。卖方应以保税交割结算单上注明的保税交割结算价作为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及时完成报关手续,并在最后交割日后7个交易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保税交割结算价是由现行的交割结算价减去相关费用后扣除进口增值税和关税之后得出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税交割试点对于推动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及经济转型均具有积极意义,未来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参与到其中。(记者余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