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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本市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一起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2013年7月27日2时许,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到一名外地口音男子打来的报警电话,扬言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飞机实施爆炸。接到警情后,市公安局立即启动重大案件紧急处置预案,迅速调集市公安刑侦局、特警总队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公安分局、公安东丽分局等单位100多名警力赶到现场,对机场可疑人员进行排查、对重点部位进行排爆检查,未发现可疑情况,最终,确定该报警内容为虚假信息。之后,该男子又多次拨打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并侮辱诽谤他人。对此,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专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专案组很快查明男子名叫王某某(43岁,黑龙江省人),在国外打工,一直未回国。经进一步调查,专案组获知王某某将于2014年4月10日乘坐飞机回国。随即,专案组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并于4月10日在首都机场将王某某抓获。经审讯,王某某交代了拨打电话报警扬言对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的飞机实施爆炸,并多次拨打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的犯罪事实。(记者赵荣君通讯员孔琳)
短评:造谣惑众为法不容
本市公安机关历时半年有余,终将多次拨打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进行骚扰,并扬言对天津机场实施爆炸的黑龙江人王某某抓获归案,彰显了公安机关依法严打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违法犯罪的坚强决心。
故意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者,其动机多种多样。不管动机如何,在客观上都制造了恐怖气氛,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为法不容。
网络社会,虚假恐怖信息一旦传播开来,其危害无法估量。谣言止于智者,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需要司法机关和公众共同维护。愿广大公众明辨是非,遇有虚假恐怖信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打造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共同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美丽天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