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4年5月18日)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5月22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审议《〈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
2.审议《天津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3.审议《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条例(草案)》
4.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示地方性法规案办法(修订草案)》
5.审议《〈天津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听证办法〉修正案(草案)》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会议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于5月22日下午2时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居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