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市卫生局了解到,天津市落实《院前急救管理办法》,天津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两项工作。第一,坚决杜绝“舍近求远”。天津市卫生局明文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根据患者病情、家属意愿、就近就急选择医院”的3原则,转运病人。如果发现“120”工作人员违反3原则与医院“合作”,以转运病人为筹码收取医院给予的回扣、好处费,“120”工作人员第一次将被提出警告同时罚款5000元,第二次列入黑名单,外聘人员辞退,正式职工停职开除。与“120”“合作”的医院,在医院领导考核挂钩和医院等级评审中实行一票否决。
“120”急救中心加强内部管理,在组织机构建立制定相应的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中心每周将向三级医院转运病人的病种、住址、距离、转运等的情况,上报市卫生局,主管局长亲自审阅向各医院转运病人的排名。成立了专项工作组,跟踪调查从接到百姓打给“120”的求助电话,到运送到医院的整体时间、流程和百姓满意度。
第二,率先调整了院前急救价格,让百姓更实惠更明白。坚持先救治后收费,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将原一般急救费、特殊急救费、医务人员出诊费、治疗费、仪器检查费、监护费、一次性耗材等医疗费,规范合并为院前危急重症抢救费,药品费另收。救护车使用费将由原来出车开始收费改为自接到患者起至目的地止,3公里以内50元,超过3公里每增加1公里加收10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费。不收取空驶费、等候费、回程费等。
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副主委、天津市“120”急救中心主任李金年说,通过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大考核力度,规范急救工作,目前已经初见成效。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做到调度接听百姓电话时间记录在案;抢救小组接到任务到出车不能超过2——5分钟;急救抢救成功率保持在全国领先水平。在保证出车快,就地抢救成功率高的同时,今年上半年,患者和家属对“120”急救中心的满意度达到历年最高点,投诉率降到历史最低点。
天津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遵照执行“五不准”。天津市胸科医院作为全市抢救心血管疾病病人最为集中的专科医院,医院开设了心血管疾病绿色通道,“120”急救中心转运来的病人,直接从通道进入抢救室。医护人员接诊急救车运送的病人时,除了详细交接患者的病情、生命体征,保持治疗的连贯性,还一直坚持登记来院的每辆急救车车号,以利互相联系监督。胸科医院急诊科邵宝生主任还在与“120”急救中心医生研究,希望不久的将来搭建更为快捷的急救讯息平台,比如,“120”医生在救治现场将病人的心电图通过微信传给医院急诊科医生,急诊科医生可以指导急救医生在第一时间为病人用药或采取其他急救措施,“抢一秒是一秒”,为病人争取更多的救治时间。(记者赵首蕊 通讯员李哲 于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