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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来自越南海防市的两男两女,结伙在本市商场盗窃高档服装。日前,本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盗窃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
法院查明,2013年10月25日16:00左右,被告人阮某、黎某、范某、阮某某经事先预谋,并分工配合,先后在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米莱欧商场的ZARA服装店内窃得ZARA牌衣服共计11件。在滨江道乐宾百货商场的H&M服装店内窃得H&M牌衣服共计31件。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上述被盗衣服经估价共计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现已被扣押并发还失主。4名被告人使用的挎包、改锥等作案工具均被扣押在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他们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4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作用相当、不分主从。鉴于被盗物品均已发还被盗单位,相对减轻了社会危害后果,可分别对4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