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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北京二中院开庭审理了北检二分院提起公诉的张晓玲运输毒品案,今年年1月5日,张晓玲携带毒品799.97克甲基苯丙胺、6.7克海洛因,乘坐长途客运汽车从四川省泸州到北京,一审法院以运输毒品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司法实践证明,当前我国毒品犯罪团伙化职业化趋势明显,运输手段、交易方式更加诡秘,快递、互联网运货亟待打击。
实践表明,毒品犯罪涉案毒品数量越来越大,走私、制贩上千克毒品的犯罪案件并不鲜见,涉案毒资有的上千万元,涉案运输工具包括高档轿车、游艇。毒品犯罪团伙化、职业化趋势明显。
最高检公诉厅厅长陈国庆:从以前的“单打独斗”,大多转变成结伙作案。在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工明确,制造、运输、销售等环节由不同的人专门负责,形成固定的犯罪模式。同时,在团伙成员被打击后,其他毒贩仍继续实施毒品犯罪情况突出;被打击成员出狱后,不少人再次实施毒品犯罪,呈现出明显的团伙化、职业化特点。
毒贩以前主要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火车、汽车和飞机等携带、运输毒品,人毒不分离。但现在有了新变化。
陈国庆:一些大宗毒品运输,则采用自配车购毒,团伙成员倾巢出动,多辆车分工,通过前车探路、非携毒车辆闯关吸引打击力量、带毒车绕道行驶等一条龙方式配合贩运毒品。
陈国庆:从交易方式看,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毒品犯罪也出现通过电脑网络进行交易的现象,其行为方式更加隐蔽。毒品交易从电话联系、直接接头发展到通过电脑网络隐秘交易,欺骗快递员上门取货,毒品送货上门,实行“人毒分离”、“钱货分离”的“收付两条线”,加大了查处难度。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对严重毒品犯罪确保死刑适用准确有力。
孙军工:对于严重毒品犯罪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严惩,该判处重刑的坚决判处重刑,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依法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凡符合判处死刑条件的,坚决依法核准,确保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记者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