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一名网友的手机偷偷变卖。案发后,该男子被南开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3年5月,河南省男青年孙某与被害人卢某在上网玩游戏时相识。同年10月29日20时,孙某在本市南开区一家网吧内,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将卢某的苹果手机(经鉴定价值3200元)借走后予以变卖,获赃款挥霍。经卢某报案,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10日将孙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