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同伙在工地内经营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厅,营业两天即被警方查获。日前,该男子已被北辰区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今年5月20日至22日,本市无业男青年宋某伙同赵某(另案处理)在北辰区某工地简易房内,经营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厅,内有捕鱼机、老虎机等游戏机5组44台(经鉴定上述游戏机均具备赌博功能)。
5月22日,该游戏厅被警方查获,6月6日,宋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