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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态环境面貌得到新改观
生态建设不断加强。落实“美丽天津·一号工程”目标责任,完成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及市容环境监管体系,区域环境四级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从严落实“五控”措施,完成污染排放企业搬迁1家、燃煤锅炉改燃并网32台,施工工地、“三堆”扬尘和渣土运输撒漏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完成102个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在全市率先完成大板楼节能改造任务。积极推进绿化美化行动,新建提升改造公园2个,完成28个居民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工程,绿化覆盖率达39.6%。
载体功能日趋完善。坚持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全年完成各类房屋征收(拆迁)1663户、7.1万平方米。尖山八大里二期、金星里完成住宅房屋征收,解放南路老工业区旧城改造、危陋平房改造等项目房屋征收积极推进。完成成片旧楼区三年综合改造任务,244个小区居住功能明显提升,20.3万户群众受益,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管理、成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3个地区、70条道路环境卫生集中治理工作,整修13条道路两侧建筑立面,完成海河沿线河西段夜景灯光设施修复工程。更新添置环卫设备,淘汰黄标车辆,提升道路机扫水洗率,作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夏季防汛和冬季清雪工作,群众出行安全顺畅。
五、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民主政治不断深化。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转化为政府决策和工作措施,受理办复人大代表建议97件、政协委员提案73件,解决率均达90%以上。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区、街、社区三级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文明。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全民法律意识普遍增强。
公共安全更有保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严打严防百日行动",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环境有效净化。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土城、特勤消防队站提升改造进展顺利,整修恢复6个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开展机动三轮车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食品药品、校园等安全领域得到保障。圆满完成2014夏季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保障任务。
社会治理扎实推进。畅通信访工作渠道,坚持领导接访下访、包片包案制度,一批信访积案妥善化解。充分发挥区、街、社区三级调解委员会作用,调解成功率达94.2%。加强社区矫正动态管理,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机制更加健全。“五好司法所”创建全部完成。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六、政府自身建设实现新提升
教育实践活动成效显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完成率均达96%以上,会议、文件和各类评比活动同比下降20%、19%和48%,“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2%,清卡、清车、清房清理率均达100%,制定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深化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电子监察试点工作,创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方式,完善为民服务网络,政府服务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联网实时审计监督实现全覆盖。
重点领域改革进展顺利。深化改革激发活力,制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筹备成立行政审批局,推动审批机构、职能、事项归并整合,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速。推进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力量,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实施政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工作实行全覆盖。
双拥共建工作深入推进,国防教育动员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民族宗教、妇女儿童、人口计生、人防、侨务、对台、保密、档案、红十字、地方志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