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1月27日,天津市人大代表对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进行分组讨论,在河西代表团驻地,市人大代表王世新提出建议,要充分发挥立法所的作用,加大科学立法。
“人大是立法的机构,人大的立法工作应该围绕天津市中心工作,坚持为需而立、急用先立。确保法律条例立得住、行得通,务实简便。”在分组审议两院工作报告期间,王世新代表这样建议,“起草的法律条例要一年通过一批、审议一批、准备一批,做好立法的计划性,并充分发挥立法所和法制咨询委的作用,进一步加大科学立法的力度。”
王世新代表向北方网新媒体记者介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立法要加大人大牵头起草、联合起草的比重,实施提前介入,全程推动,因此,希望各部门有专门的人来研究立法。
“部门立法是立法机制的一个创新,部门是直接面对百姓的,可以收集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到百姓办事时遇到的法律难题,这样就能根据百姓的需要起草文本,经过政府法制办研究修改推敲、政府常务会审议,再提交到人大审议。部门立法体现了科学立法,以及本市法治社会的进步。”
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的方式和办法,在新常态下如何创新监督机制,这也是王世新代表关心的话题。“现在有不少省市已经采取了多种人大监督形式,比如询问、质询、述职、评议、票决等形式,公开解答百姓的疑虑,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很有效果,促使各个部门把为人民服务、为百姓办事落到了实处,我认为天津也应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这种多方式监督,能倒逼党政部门在例会期间更加关心人大工作,倒逼人大代表提升自身能力和素质,倒逼人大工作者不断改变自己工作方法和工作方式。这么做的最终结果,就是政务更透明、有权不‘任性’,百姓更了解我们的工作,才能和政府部门间相互理解,工作生活才更有安全感。”王世新代表说。(北方网新媒体记者李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