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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吸取8.12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加强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监察工作,落实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天津市蓟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按照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文件要求,结合蓟县充装站的实际特点,对县域内24家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
此次年度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气瓶充装单位24家,发现需要整改的有6家。安全监察人员向存在整改项的充装单位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截止至目前6家单位均已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
蓟县市场监管局将此次气瓶充装单位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与蓟县危化品安全整治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督促气瓶充装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查隐患,严打违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蓟县安全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