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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大力弘扬公仆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区各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践行宗旨,为民服务”的积极性,现开展天津市和平区第二十七届“十佳公仆”评选推荐活动,实现“人民公仆人民选,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活动宗旨。 |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市委全会和区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服务百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扎实做好群众评选表彰“十佳公仆”活动的各项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公仆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丽和平贡献力量。 |
行使公权力的各级党政机关公职人员;具有社会公众利益、公共事业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窗口)公职人员和社区工作者等。具体应侧重于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直接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人员。 |
坚持把谁为群众流的汗最多,谁为群众出的力最多,谁为群众办的实事最多,谁被群众普遍认同作为评选的主要条件和标准,同时在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为政清廉上得到群众认可,并在参选岗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 |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第四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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