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据《工人日报》报道,疫情期间,一些企业为度过经济效益下降的暂时性困难期,采取降低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措施控制运营成本,并得到大多数职工的理解。不过,一些职工向记者吐槽被降薪的“奇葩”经历:有人接到的HR电话直接被告知薪水降10%;有人因没及时回复微信群消息被扣钱;还有人公司业绩飘红却依然被降薪……
不可否认,新冠肺炎疫情使许多企业遭受了生产经营的暂时困难,经济效益出现大幅下滑,通过对员工适当降薪来降低企业成本,这也是无奈之举。而且,人社部也于2月印发通知,明确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可见,在特殊时期,企业为了渡过难关暂时采取降薪政策,于情有理、于法有据,相信多数员工也能理解。此前的一份网络问卷调查显示,“非常时期七成职场人不反对降薪”。
但同时必须强调的是,特殊时期的“情有可原”并非企业“花式降薪”“蹭疫情降薪”的借口,依法依规应该也必须是唯一的前提。对此,劳动监察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防范少数企业“趁火打劫”、违法降薪,罔顾与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实不妨想一想,那些靠着“蹭疫情降薪”的企业表面上节省了一笔工资开支,占的不过是小便宜,却很可能因小失大。一方面,随意侵犯职工权益必将受到法律制裁,企业要承担违法成本;另一方面,企业大搞“我的地盘我做主”,遇事专断独行、薪酬说降就降,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造成人才流失、口碑下滑,影响企业日后的发展。
应该坚信,疫情带来的困难只是暂时的。面对疫情大考,劳资双方理应互相理解与尊重,尤其是用人单位更须恪守法律底线,不能肆意侵害劳动者权益。特殊时期与员工同舟共济,这才是企业行稳致远之道。(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