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消费纠纷有了“新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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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日报作者:张清编辑:李松达2021-12-09 08:03:25

内容提要:门对门不足两米,多年没有业务往来的月牙河司法所和月牙河市场监管所,今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联手”了。

天津北方网讯:门对门不足两米,多年没有业务往来的月牙河司法所和月牙河市场监管所,今年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联手”了。

两所联动,行调对接。“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场监管所的行政调解工作有机衔接、深度融合、优势互补,可实现消费纠纷高效、精准、彻底解决。”河北区司法局月牙河司法所所长朱汉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32岁的桑女士成了第一个“尝鲜者”。今年8月初,桑女士在靖江路上一家糕点店为母亲买了一盒糕点,不承想,糕点中竟吃出了塑料皮。找商家理论无果,桑女士一气之下,拨打了12315热线投诉。

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员、市场监管所的行政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把双方叫到一起,开起了调解会。先摸清态度,再分头做工作,2个多小时后,双方诉求达成一致,握手言和。

“在消费纠纷中,人民调解有助于安抚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情绪,促成双方理智冷静解决问题;行政调解的介入则会让双方感受到专业性和权威性,有利于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有着30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月牙河司法所调解干部马庆良坦言,行调对接带来的优势互补产生了“1+1>2”的实际效果。

72岁的裴大娘也是“新模式”的受益者。她今年购买的一对“问题金手镯”也是两所启动行调对接机制后,最终与商家达成一致,商家同意退货,裴大娘支付折旧费300元。

“将问题解决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将调解工作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朱汉峰说,调解工作中,司法所和市场监管所在做好事前排查、事中化解的同时,还会在事后做好每个案件的跟踪回访,努力实现每一件调解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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